(一)案情概述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以及居民環保意識的增強,基層群眾對防治身邊油煙污染的聲音空前高漲。餐飲業油煙污染案件有幾大類型,包括“未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將油煙直接排入下水管道”“在禁設區域內露天燒烤”“超標排放油煙”等行為均屬于違法行為。
今年5月份以來,招遠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聯合相關部門對市區內的餐飲業油煙排放情況進行了多次專項檢查,聚焦餐飲集中區、住宅小區周邊餐飲店等,嚴肅查處未安裝凈化設施、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超標排放油煙、將油煙直接排入下水管道等違法行為,取得了階段性成效。
2022年5月25日,招遠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的執法人員在巡查時發現,位于盛泰路春色東城商鋪的一家快餐店將廚房油煙排污管道連接在下水道口,將油煙排入了下水管道。該行為涉嫌違反《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條“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不得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的規定。
(二)法律適用
《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六十條 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應當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使油煙達標排放,防止對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造成污染。
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和單位食堂不得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
《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第七十九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排放油煙的餐飲服務業經營者、單位食堂未按照規定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行,超過排放標準排放油煙或者將油煙排入下水管道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確定的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三)處理結果
執法人員當場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通知書并對現場進行了勘查,隨后又對當事人進行了調查詢問,確認了違法事實。對該快餐店作出了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隨著夏季燒烤、餐飲業進入旺季,招遠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將繼續會同相關部門加大餐飲油煙治理力度,查處餐飲油煙污染問題,為廣大市民提供一個良好的人居環境。
來源 招遠綜合行政執法